(资料图片)
市医保局介绍,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,经市、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,拟将以下6家医疗机构、32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,拟将以下4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,公示期自6月26日至7月2日,具体名单详见↓
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
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
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变更事项
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,即6月26日至7月2日。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,致电咨询电话12393。
上一篇:世界新消息丨卢卡申科:“我和普里戈任在电话里用脏话聊了半小时”
下一篇:最后一页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3 今日生活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3005074号-40 联系邮箱:5 85 59 73 @qq.com